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洗车节水


由于水资源短缺,许多城市出台了洗车节水条例。
如:
北京市制定了限值洗车站用水量,提高用水价格并在超出用水范围后追加高额水费;
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中要求,洗车须使用循环水等;
《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》第三十四条规定,从事洗车业务的,应当采用低耗水洗车技术,使用循环用水洗车设备或者经处理的废水洗车。
《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》第三十条规定,营业性洗车场(点)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再生水。禁止使用地下水、自来水冲洗车辆,取用河道、水库水冲洗车辆的营业性洗车场(点),必须建设循环用水 设施,经节水办公室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营。
《哈尔滨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》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洗车的单位和个人,应当使用循环用水洗车设备或者经处理的废水洗车。对路边洗车法律也作了规定,对已开业的维修经营业户,将严格按照行业规范作业,不得占道修车、清洗车辆、不得随意排放污水,废油应集中回收,对破坏环境的业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,达不到要求的将吊销经营许可证,并告知工商部门。 
由此可见严格控制洗车废水排放和循环利用是基本发展趋势。